济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
针对人群
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均须从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。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均须从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。
培训对象
中央国家机关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、会计机构负责人、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(职称)5年以上并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、在京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,均应参加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;其他人员应参加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。
学分要求
参加2019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,需在本年度取得90学分,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。其中,专业科目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。
教育形式:网络+面授
考试次数:有三次考试机会;第一次考试不及格,可以补考二次。
特别提示
凡具有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,均可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。
退休会计人员或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可自愿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。
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东路59号万达写字楼405室
咨询电话:400 8888 7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