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和浩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
针对人群: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均须从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。
培训对象:中央国家机关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、会计机构负责人、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(职称)5年以上并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、在京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,均应参加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;其他人员应参加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。
学分要求:参加2019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,需在本年度取得90学分,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。其中,专业科目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。
教育形式:网络+面授
考试次数:有三次考试机会;第一次考试不及格,可以补考二次。
学习人员范围:凡具有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,均可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。退休会计人员或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可自愿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。
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49号东方文苑大厦A座903室(呼和佳地对面,工业大学西门往北350米路东)
咨询电话:400 8888 7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