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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自考)是什么?华夏大地自考网-拿学历,保就

2020-08-21 12:32:15 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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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自考)是什么?华夏大地自考网-拿学历,保就业!

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Self-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),简称自考,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的、面向自学者进行的一项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。

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,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,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,对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,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,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。

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“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”,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,并全国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,自考设立专科、本科等学历层次,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一致。

1988年,国务院颁布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,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“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、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”。

1988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规定:“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”,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。

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、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,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,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,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,是富有中国特色的“没有围墙的大学”,是自学成才的摇篮。

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、工学矛盾小、费用低,实行“宽进严出”、“教考分离”,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参加自学考试。

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,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,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,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其学历。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,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,授予学士学位。

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,涵盖了工人、农民、管理人员、少数民族、解放军、武警官兵、公安人员、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。

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,深受社会各界欢迎。

自考的优势

(1)无入学门槛

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,考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。按照专业计划要求,全部课程考试合格、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,即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;

(2)权威性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,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;

(3)开放性

参加自学考试不受年龄、性别、已有学历、职业(特殊专业除外)、民族、居住区域、身体条件等限制(异地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);

(4)灵活性

自学考试采取单科考试、学分累积的办法,不受学期、学年制度的限制。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当次考试的课程及课程门数,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;

(5)业余性

自学考试的重要特点是以业余自学为主,工学矛盾小;

(6)效益性

对个人讲,参加自学考试相比进入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投入少、效益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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